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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2021-11-19 14:22 曾筝    (点击: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_þ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5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þ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þ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þ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þ

□否

实有 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þ

□否

实有 6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þ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þ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þ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þ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þ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þ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10.25-26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þ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þ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þ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þ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þ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þ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电力工程学院学生会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会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信息通信学院学生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2021年10月26日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政治引领、价值倡导、学业提升等方面的校园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和多种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弘扬正能量;

(五)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充当学校各部门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参与涉及学院内部关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六)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规范对学生骨干的遴选和培养,践行学生会宗旨,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表率。

第四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接受学校团委、省直学联的双重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等,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按照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会员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本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向本会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四)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团结和统一;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学生会组织均应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学生会应定期向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报告工作,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学生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的治理与监督。

(一)学代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二)校级学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学代会须有应到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四)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5.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6.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与工作部门

(一)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实施轮值制度。

(二)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不超过5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报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

(三)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校学生会下设办公室、权益部、宣传部、外联部、学习部、文体部,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40人。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要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由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党委、校团委、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

(一)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同级团组织和校学生会双重指导。

(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四)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代会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代会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杨深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2/152

2

王旭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39

3

赵申鹏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39/187

4

丁良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3/91

5

马利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0/74

6

张舒涵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81

7

张珺泓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7/76

8

王开申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3/150

9

王浩宇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29/157

10

万晋榕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5/97

11

宋冰雨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3/81

12

乔译萱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4/47

13

李玉肖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5/153

14

康心情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7/175

15

范亚丽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6/97

16

窦鹏铂

共青团员

电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3/152

17

郭梓睿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39

18

余海洋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52

19

张雪筱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9/78

20

曹冰冰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5/149

21

武哲宇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15/149

22

张现令

共青团员

动力工程学院

2020级

6/49

23

张雯晴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7/127

24

王泽西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56/190

25

王浩宇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8/190

26

卢清洋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30/112

27

李聪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16/187

28

张帅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5/31

29

王娟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

2/31

30

丁嘉怡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1/131

31

张书桐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15/95

32

翟丛丛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2/94

33

杨天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7/54

34

张继田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14/92

35

刘梦可

共青团员

信息通信学院

2020级

4/89

36

朱丽晔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1/82

37

王亚新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24/114

38

李君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1/74

39

张金旭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4/74

40

刘纪凡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24/94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本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一、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及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二、经请示中共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共青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同意,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由9人组成,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

三、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并认真进行考察,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在报中共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共青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意见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两步进行。先由各代表组差额预选产生正式选举候选人,然后在大会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预选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经报中共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共青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委员会批准,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其中差额2名。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其中差额1名。

五、预选时,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候选人数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名。

六、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正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时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姓名栏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选票一律用会议指定用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因故未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分组预选时,每组设1个票箱,共6个。大会正式选举时,设2个票箱。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其他代表。

八、预选选票分为两种颜色,团代会选票颜色为粉色,学代会选票颜色为绿色。预选以代表组为单位,分组投票,统一计票。正式选举选票分为两种颜色,团代会选票颜色为红色,学代会选票颜色为蓝色。

九、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无效票。

十、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才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获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并征得半数以上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本次选举采取人工计票,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的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按委员的姓氏笔划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另选他人的得赞成票少于5票的不在大会公布。

十二、预选设计票人12名,监票人1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正式选举设计票人6名,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总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1召开时间

2021年10月25日—26日

6.2召开地点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中心东阶梯教室

6.3代表数量

129人

6.4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委员会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修改审议通过《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五、选举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

六、选举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5选举结果

大会应到代表129名,实到会代表129名。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大会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129张,收回选票129张,收回选票数等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28张,无效票1张。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丁良得128票,马莉薇得128票,王旭得128票、杨深得128票、赵申鹏得128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丁良、马莉薇、王旭、杨深、赵申鹏共五位同学当选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6宣传报道链接

(一)关于召开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https://tw.zepc.edu.cn/info/1119/1896.htm

(二)关于做好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第五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tw.zepc.edu.cn/info/1119/1897.htm

(三)【YOUTH·学校】一图读懂团代会历程

https://mp.weixin.qq.com/s/VyToj9OEbTVumnsDosraog

(四)【YOUTH·双代会】情谊长青:兄弟院校纷纷发来贺信!

https://mp.weixin.qq.com/s/WtUV0CEJMhltfN3UUZkC6A

(五)【YOUTH·双代会】蓄势待发——双代会我们准备好了

https://mp.weixin.qq.com/s/gNUCC6cOIcWFu6o3Rfefow

(六)【YOUTH·双代会】双代会精彩花絮

https://mp.weixin.qq.com/s/3eBAvKp2G6pH51k2zNTxgg

(七)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https://www.zepc.edu.cn/info/1021/12181.htm

(八)【YOUTH·双代会】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https://mp.weixin.qq.com/s/EaIcWhzuVGCNTINRxu8YMA

6.7现场照片

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

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幕式

代表投票

新一届主席团合影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https://tw.zepc.edu.cn/info/1119/1896.htm

关于召开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省公司团委工作要求,为全面总结学校共青团工作经验,科学谋划下一步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共青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同意,拟于2021年10月底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

1.会议名称: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2.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会期1天半

3.会议地点:东阶梯教室

二、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委员会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3.审议通过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4.修改审议通过《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5.选举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委员会;

6.选举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初步拟定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40名(其中学代会代表129人),代表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由各选举单位团组织按照代表分配名额及条件要求,在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0%的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团组织规模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关注和支持团的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

2.品德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业绩好。有担当精神,务实重干,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积极,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议事。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如实反映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意见,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5.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按照基层团组织情况划分为6个选举单位,代表的产生办法和时间要求如下:

1.推荐提名。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提名,结合所在党总支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各单位团组织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是否符合代表条件,重点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团组织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20%差额数),报请本党总支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OA报送附件2电子版至团委曾筝老师处。

4.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各单位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大会正式代表。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出的代表需报学校团委审批。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附件3、附件4加盖团总支公章后报送纸质版1份,同时OA报送电子版至团委曾筝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程序,确保顺利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2.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审核代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资料的上报,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3.各单位团组织要深入广泛地在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中开展宣传和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大会胜利召开。

附件:1.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姚琦

    是

团委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曾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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