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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课程成绩统计和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1-28 13:32     (点击: )

各级团学组织:

为做好本学期《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课程成绩统计和录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素质提升系统内所有管理员请于12月8日24:00前将各项活动及快捷活动(按规定填写快捷活动申请表)全部录入完毕,超过规定时间素质提升系统不再录入信息,活动完成时间及学生学分认证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24:00,学生超出截止时间认定的学分不再计入本学期学分;

  2. 各级团学组织的主管部门填写表1,并于12月13日16:00前将电子和纸质版交各系(部)团总支书记处。各级团学组织干事及班委考核成绩中,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的比例请参照社团星级会员五星——二星的评选比例;

    3.各系(部)团总支书记填写表2,并于12月15日16:00前将电子和纸质版交团委;

    4.系(部)素质提升系统管理员请于12月20日16:00前通过“快捷活动”将学生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录入系统,快捷活动名称统一为“XX系(部)学生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汇总”,创建活动时学分统一为0,附加分按实际分值填写。素质提升系统将于12月22日下午16:00进行关闭,请及时将系(部)学生学分汇总情况导出;

    5.各系(部)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同时将纸质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交团委。

附件:1、团学组织成员考核情况一览表

2、团学组织成员考核情况总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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