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至12月在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开发了组织整顿功能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掌握有关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已开发完毕并上线,请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并按要求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2. 对标抓好落实。10月底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11月底前,各团支部直属团总支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12月底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团总支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做好督导核查。学校团委要对所属支部整顿任务进行检查、考核、验收。上级团组织要按照一定比例对基层团组织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按照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通知要求,团中央将于第四季度对各省级团委,重点市、县团委及部分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团省委、省直团工委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实时监测和实地调研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公示和督促。请各总支引起重视,做好工作,迎接上级公示检查。
附:“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
团委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