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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和团总支工作互查的通知
2020-04-17 17:55     (点击: )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民主,强化团员青年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19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和团总支工作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民主教育评议

1.根据评议表内容,每个团员要根据自己平时的思想状况和具体表现,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认真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表》。要注明2019年度所受的奖惩,有在疫情期间突出表现的要重点描述。

2.召开团小组生活会,每人进行总结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评议情况,评出本组的合格团员,由小组长汇总后认真填写在小组意见栏内。

3.召开团支部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对全年团支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明年工作计划。支部根据小组意见,结合平时个人表现,对每个人写出综合评价,并填写在团支部意见栏内。各支部按文件要求从合格团员中评选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并将名单上报团总支。

4.评议表返还团员本人,本人在“本人意见”栏内填写是否接受评议意见并签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改正措施。

5.评议表经团总支审核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团员档案。

6.“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参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团支部按照所属团总支中25%的比例产生,评选出认为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填写申报表并附申报总结材料上交团委。按照要求,在2019年度学校举行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团员出现作弊、违纪等事件的团支部,取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先资格。

7.各团总支请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报至团委曾筝老师处。

8.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此项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开学后一周内前完成。凡经评议定为合格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2019年度仍有违纪处分、不能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的团员暂缓注册。

二、团总支工作互查

1.自查阶段(2020年4月17日-4月24日)

各团总支要按照年初指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认真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重点体现工作特色。请各团总支于4月24日前将书面述职报告报至团委曾筝老师处。

2.互查阶段(2020年4月25日-4月30日)

由团委组成考评组,以查看资料、述职汇报等形式组织对团总支工作进行检查,根据考评情况得出综合评价,评选出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3.团委会议审议后,确定对各团总支的评定并予以公布。

三、“十佳青年”评选(学生)

1.4月17日—4月24日,各团总支宣传动员、审核、评选,推选出“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共计20名;4月24日,各团总支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个人申报表、个人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及生活照(数码照片电子版,大于1M)1张报至团委曾筝老师处;

2.4月25日—4月30日,公布20名“十佳青年”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广泛征求意见;组成评审团进行评选,最终产生10名“十佳青年”人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查摆不足、深挖潜力、宣传教育和榜样带动的重要载体,做好缺点反思、工作整改和榜样宣传等工作,;

2.规范评选。各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评选工作,宁缺毋滥,确保民主教育评议和互查工作真正有实效;

3.加强宣传。以各项评选为平台,注意发现学校共青团的优秀榜样,要把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作为重点对象,真正将身边的先进模范选出来、树起来。

附件:1、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准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准

3、优秀团员标准、优秀团干部标准

4、十佳青年标准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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