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省直团工委工作安排,现将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社衔接”工作
1.9月底前,基本完成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新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团委将自9月25日起对各总支“智慧团建”学社衔接工作完成进度进行统计公示。
二、团员发展工作
9月底前,对2019年分配的团员发展编号进行梳理,并于9月25日前上交2019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19年新发展团员名册(附件2)。
发展团员有关要求:
1.原则上要做到校校有团员、年年有发展,杜绝“关门主义”现象。
2.发展团员,要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不按编号发展,严禁不按程序发展,严禁不按年龄发展,严禁不完成8学时团前教育发展。每年团员发展一般在“五四”和“一二九”前后完成,并举行入团仪式。
3.团员发展后,原则上一个月以内必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做到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员名册、“智慧团建”信息四个一致。
三、2019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请按照《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要求,注意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新生团员团组织工作转接工作。
请各总支高度重视,迅速将工作信号传递到基层团组织,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节奏,按照要求做好近期重点工作。团中央、团省委将随机抽查并在全团通报。
团委
2019年9月20日